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缙云县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2-18

    缙老工委[2010]2号

     

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为构建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满足居家老年人养老各种需求为目标,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为重点,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逐步改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培育服务队伍、规范服务管理,扎实有序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为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运作为方向。具体要求: 

  1.坚持依托社区。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基本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建立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社区各类服务网点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 

  2.坚持老人需求为导向。从老年人急需解决的实际需求入手,提供老年人意愿的人性化服务。 

  3.坚持社会化方向。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 

  4.坚持稳步推进。先城镇后农村,分批实施,注重实效,逐步扩面,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较大的改善,专业化服务队伍初步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逐步壮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12年,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电视大学等现有场所,通过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力争全部乡镇拥有一处居家养老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40%的行政村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至“十二五”末,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三、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对象

为常年居住在本辖区内的老年人。分为以下三种:

1、无偿服务对象:60周岁及以上的孤寡、重残、失能、空巢老人中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残疾人、高龄独居(80岁以上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的特困老人,采取政府补贴和志愿者服务的方式,无偿提供部分服务项目。

2、低偿服务对象:60周岁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采取政府补贴和低于市场价收费的方式提供各项服务。

3、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自费购买服务。

无偿服务及低偿服务对象的确定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审核、公示、乡镇核准,报县老龄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服务方式

1、通过志愿结对方式,为无偿和低偿服务对象提供公益性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结对帮扶活动。

2、采取政府补贴形式,为特困老人购买服务,向无偿和低偿服务对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服务券标准一年一定,由老年人根据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服务。

3、由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个人购买服务。

  五、服务内容

(一)生活照料类

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单位,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送煤气、送粮油、送餐、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庭陪护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老龄办、五云镇各社区

(二)医疗保健类

各类医疗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体育健身类

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指导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文化教育类

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学习的场所及设施;建立老年电视大学、老年学校等,开展知识讲座、学习培训、图书阅览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老龄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

(五)法律维权类

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社区开展老年法律知识培训,协助社区调解有关老年人的赡养、财产、婚姻、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六)志愿服务类

以社区为依托,对高龄、空巢、病残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组织志愿者或义工结对帮扶、定期上门服务等方式,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为老服务活动。鼓励和组织社区共建单位、居民、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七)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一键通”为老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应急救助服务。逐步建立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信息化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县老龄办、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在我县城乡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路子。

(一)加强对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和部门的重要工作议程,列入为老年人办实事内容,使居家养老服务有计划、有步骤地与其它工作稳步协调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提出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二)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县、镇、社区(村)三级服务组织网络。县老龄办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监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制订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同时强化三只队伍,即建设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义工以及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广泛开展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在全县上下广泛开展有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形成共识,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做好向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主动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再次。学校、共青团组织等要鼓励、动员、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援助困难老人的活动;要支持并推动社会志愿者义务为老年人服务,帮助老人解决生活困难,进而在全县逐步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聚合社会资源参与居家养老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发挥相关部门优势,整合民政、劳动、卫生以及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依托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等服务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市场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形成整体合力,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服务,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五)保障居家养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奖励扶持机制,努力培育和形成市场运行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保证居家养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六)建设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队伍。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居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积极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从而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  责任编辑:老龄委)
【打印】   【关闭】
主办:bet365娱乐网址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1楼)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