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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缙云县赵银根被评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发布日期:2017-03-14

    近日,全国老龄办公布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选结果。我市缙云县壶镇镇湖川村老年协会会长赵银根从众多名推荐者中脱颖而出,被推选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也是浙江省唯一一个获评的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评选从2014年开始,由全国老龄办主办。“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是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是支持“老有所为”、参与“老有所为”、宣传“老有所为”的典型代表。本次全国共有9名个人和1个集体被推选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有82名个人和2个集体被推选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

    赵银根作为老年协会会长,他以“享受幸福晚年”为协会宗旨,在照顾好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又着手抓好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几年来,他带领老年协会一班人,依托村老年活动中心创办了老年电视大学,为全村老年朋友提供了有益的精神食粮。他提倡为60岁以上老人过生日。连续15年,组织全村老年人外出参观旅游,与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不断促进湖川村老年协会的发展,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在他努力下村里陆续为老人建立了三项基金:长寿奖励基金、老年困难慰问基金、老年人旅游基金,从物质与精神上保障老人的幸福生活。他心中时刻装着老年人,想着困难群众。他总是说:“这没什么,这只是我对困难人员的一点心意,对公益、对老人的一点奉献,算不了什么,就表示一份爱心吧!”。

       赵银根就是这样一个热心公益的人,他的事迹在当地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在他身上,充分展示了新时代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新形象,为广大老年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也为全社会注入了正能量。

(缙云县老龄办)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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