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省审核组来我市开展省老年友好城市创建资格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31

 

 

 

 

 

 

  8月27-28日,由省老龄办副主任周世平带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副处长吴秀泉,省老龄办副调研员金孝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张翔一行来丽水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创建资格审核工作。

  “老年友好城市”的理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2006年提出,旨在帮助城市老年人保持健康与活力,消除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的障碍,形成对老年人友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今年2月省老龄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浙老工委办〔2015〕5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8月,我市向省老龄委申报创建省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区域为我市市区,即市辖区莲都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建成区。

  省审核组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廖永平关于我市申报创建省老年友好城市的汇报,并现场考察市颐养院、后庆社区、灯塔社区、96345服务中心、市老年活动中心、城市为老服务设施等,指出, 优良的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对老龄等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扎实的老龄工作都为我市创建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创建也存在不利因素,如与其他发达地市相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要完成涉及与经济社发展水平相关联的指标时存在难度等。对创建工作的开展,审核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市老龄委工作日程;二是要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并加强督促检查,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三是要摸清底数,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要找准下步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四是要加强宣传,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动员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省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是加强我市“长寿之乡”建设,提升老龄工作水平、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若此次获省审核组审核通过,我市将成为全省第一批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单位。

(  责任编辑:老龄委)
【打印】   【关闭】
主办:bet365娱乐网址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1楼) 浙ICP备13023565号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