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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情系养老院、法护夕阳红”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14-10-14

来源: 省民政厅网站


    11日上午,“情系养老院、法护夕阳红”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举行。

    此次活动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浙江法制报、浙江省慈善总会承办,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协办。活动旨在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和保障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经营,促进我省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省民政厅副厅长梁星心、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周咏南,万丰奥特控股集团代表出席并致辞。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但志婷代表全省养老机构讲话。

    梁星心代表省民政厅对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本次活动是为了配合2014年“敬老月”活动,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帮助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近年来,我省以“五个老有”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求实创新,切实加强老年社会保障、社会养老服务、老年法制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加大《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维权网络更加完善。他强调要进一步认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让广大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健康长寿、幸福安康!

    俞世裕表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重在体现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属性,将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权益保障、赡养、婚姻和继承、物权和其他财产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法律疑难事务;二是为老年人办理涉及遗嘱、继承、赠予、扶养协议、收养关系等民事类公证事项,依申请为老年人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保管遗嘱、遗产等;三是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大力宣传养老护老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全社会正确认知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为养老护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五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化解涉老日常矛盾纠纷;六是通过担任养老机构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养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保障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在启动仪式上,主办方向养老机构代表赠送《浙江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同时向全省2000多家养老机构各赠送一份2015年全年《浙江法制报》。

    在活动现场,主办方邀请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同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老年人及养老机构的法律问题。

    主办方领导还走访慰问了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的老人和工作人员。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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