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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老龄宣传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发布日期:2014-09-02

来源: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8月28日,2014年全国老龄宣传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8月28日,2014年全国老龄宣传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贯彻十部委加强老龄宣传教育文件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加强和改进老龄宣传工作,安排布置今年“敬老月”活动。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邹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主持。
  邹铭在讲话中指出,老龄宣传工作是老龄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老龄宣传工作创新发展。老龄宣传工作具有全局性、群众性、实践性、时代性和国际性五个特点,涉老媒体要正确认识、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弘扬主旋律;要做好老年群体与各级政府、涉老组织、相关行业的沟通桥梁;要引导社会舆论、引领社会风气。他就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研究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合法、放心的服务;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宣传的途径和渠道;要构建阵地,拓展平台,在稳定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开拓新媒体,大力引入民间资本,创新管理经营模式,注重品牌建设;要健全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制订应对突发舆情事件的方案;要打造队伍,老龄新闻宣传工作者要懂宣传、知策划、会沟通。最后,他要求涉老媒体要扮演好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三个角色,处理好老龄宣传工作指导与为老服务的关系,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吴玉韶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做好新形势下老龄宣传工作的转型与创新,从单一宣传人口老龄化国情,转向提升老龄化意识与突出“积极应对”主题并重,从重点引导其他群体尊老敬老,转向更重视在老年群体中树立积极老龄观,从单一偏重传统媒体,转向各类媒体协调发挥作用。他要求,下半年老龄宣传和基层老龄工作要组织好“敬老月”活动、抓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年报社总编辑兼社长李耀东,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凤春,吉林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吉林省老龄办主任潘占学出席会议。
  会上,全国老龄办宣传部主任刁海峰通报了201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宣传工作安排。吉林、湖南、宁夏、黑龙江老龄办和新华网、《上海老年报》、云媒体电视961江苏老年、《老同志之友》杂志等8家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典型经验和做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央媒体、省级老年媒体负责同志120人出席会议。
  会后,邹铭主任一行还考察了吉林、辽宁老龄工作情况,听取两省工作汇报,并到九台市等地实地调研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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