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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07

 来源: 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全国老龄办2013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已由财政部以“社区为老服务项目”的名义下拨至各省(区、市)。“社区为老服务项目”分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项目”、“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项目”两个子项目。为做好2013年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工作,2014年1月29日,全国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搞好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多元参与,共同扶持农村老年协会建设。在中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各省(区、市)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通知》要求,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村级老年协会购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所需的文体、电教、图书等设施设备,不得用于老年协会房屋建设及其他用途,每个老年协会帮扶金额为1万元。鼓励各省(区、市)通过招标等方式,统一购买、配送设施设备。
  《通知》提出,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留存购买物品的发票复印件备查。要强化项目管理,对被帮扶农村老年协会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项目管理档案,抓好监督检查。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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