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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将举办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
发布日期:2014-01-27

来源: 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2014年举办“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老年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承办。

  “老年艺术节”的举办,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新修订的《老年法》宣传力度,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推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现近年来全国老年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果,展现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倡导积极、健康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加强领导,“老年艺术节”成立组委会,负责领导组织“老年艺术节”各项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传书任组委会主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李宝库任组委会执行主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志鑫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老年艺术节”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组委会聘请各艺术门类国家级知名艺术家担任。

  “老年艺术节”设八大类项目,分别是合唱、舞蹈、服饰表演、广场健身操(舞)、戏曲(京剧、豫剧、黄梅戏)、综艺(器乐、曲艺、小品、绝技绝活)比赛交流和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及获奖作品展览。八项活动各设立特别(钻石)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及风采奖。另外,为组织工作突出、推荐或参赛节目(作品)多、质量好的单位设立组织奖。“老年艺术节”活动由开幕式、比赛交流、老年文化论坛、成果展示会、闭幕式及相关活动组成。活动从4月持续到10月。

  《通知》要求,各地老龄办要把“老年艺术节”作为推动老年文化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实措施,作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当代老年人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基层老龄部门和涉老单位,积极组织和发动老年文化团体和老年人参加;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地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本次艺术节得到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特意成立华夏慈善基金,为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进行捐助。此外,“老年文化艺术节”期间将组织专家、媒体和老龄工作人员召开老年文化论坛。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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