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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经济日报

  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应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据全国老龄办最近测算,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3亿,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快速发展,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也大量增加,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家庭结构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老年人因赡养、财产分割、再婚、异地养老等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做好老龄工作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老年人需要来自于家庭、社会、国家给予的全方位权益保障。政府要主导带头履行保障义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提高认识,树立老年人权益保障观念。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自觉性,树立老年人权益保障观念。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的同时,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广泛开展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

  其次,要着力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老龄事业的投入,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都要拿出一些经费支持老龄事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探索医、养、教结合的养老院模式。

  第三,运用执法检查的手段,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立足岗位,以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内容为出发点,保障老年人权益,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协助老年人分析并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严厉打击遗弃老人、不赡养老人,侵占老人财产,侵害老人财产的集资电信诈骗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老年人属于社会特殊群体,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相关产业带来的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保障老年人有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使老年人能够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文明成果,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曹建民)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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