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长期性、特殊性以及紧迫性,使得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全局性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关乎政策制定、经济活动、家庭生活等多个方面。但对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无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体,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都存在一定误区。[26,27]这也给人口老龄化应对工作带来新的难题。因此,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的快速人口老龄化新国情,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力量需要转变思路,走出误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挑战。
随着政治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也逐步由管理型转向了服务型。作为一个“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政府,我国政府主动迎接人口老龄化等新的人口形势的挑战,从制度环境、文化环境、人文环境、技术支撑等多个层面探索解决老龄化难题的途径。尽管迄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仍然要看到既有战略理念的不明确以及战略思路的模糊。这主要体现为:一是政策可行性低,难见执行效果;二是忽视性别公平,期待重视女性;三是以“均等”代替“公平”,理念有失偏颇;四是地方政策零散,尚未成体系效应。
“十二五”期间,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推进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积极决策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做出了具体安排。其中,老龄法制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老年法》修订实施,养老、医疗等方面涉老政策密集出台,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明显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参与条件不断优化。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成绩斐然。
在这些成绩面前,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且长期的顶层制度设计相对比较滞后。在宪法层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尚未获得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相同地位,修订的《老年法》也未将其纳入基本国策的范畴,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也缺乏提纲挈领的统筹作用。老龄服务发展缺乏顶层设计,缺少统一规划,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缺乏合力。
3.公众对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问题缺少风险的意识
人口老龄化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家庭层面,导致家庭养老负担重,家庭结构变化并随之而来的是代际矛盾增加;社会层面,社会化养老方兴未艾,社会结构出现较大变迁并更为脆弱。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是孝道的核心主题。而近些年,在市场经济个人主义及功利主义经济文化氛围的影响下,我国敬老、助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养老压力的加重,导致部分人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视为“负担”且要求有偿回报;抑或忽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导致老年人无法体会天伦之乐,幸福感降低。在社会层面,公众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一是没有应对这种变迁的危机意识;二是简单将老人视作负担,忽视了老年人能动性与创造性的一面,[28]也造成了老年人人力资本的浪费。
4.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未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多重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两个一百年”的战略发展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29]
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并降低人口老龄化进程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与全面小康的要求还不适应,老龄事业发展协调性、城乡区域平衡性有待提高,社会参与不充分、市场机制不到位,老龄工作体制亟待理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和行动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制定也应尽可能地考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5.人口老龄化来势汹汹且应对时间紧迫
自从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型社会以来,老龄进程速度愈加猛烈,对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应对人口老龄化时间也更为紧迫。政府、学者等社会各界担心由于人口结构老龄化、老年抚养比愈来愈高,将导致社会储蓄率低、社会积累低、扩大再生产投资缩减。另一方面,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社会保险将难以为继,社会保障、老年福利开支持续膨胀危及国家财政。[30]未雨绸缪,积极地制定前瞻性政策措施,才是应对即将到来的更为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态势的不二法门。
四、新国情呼唤新国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路与框架
人口老龄化的新国情呼唤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新基本国策。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应当从“长期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高度出发,统筹把握人口老龄化问题,切实制定有效政策和配套措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给我国当下及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
1.顶层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国情呼唤新国策
顶层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从基本国策的高度出发,对人口老龄化这一新国情提出纲领性的应对战略。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程度不断加深,形势不断严峻,凡此种种都对积极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提出更高要求。
因此,顶层应对老龄化,首先应当对公众进行新国情教育和宣传,普及人口基本常识,使更多人认识到应对老龄化这一新国情的严峻性以及紧迫性。与此同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层面,应加快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的立法工作。因势利导,赋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基本国策的地位,并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真正做到“顶层设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前瞻性规划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当下的新国情,同时也是我国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长期进程。快速发展的短期,加速发展的中期以及高峰平台的长期,每一个阶段都体现出鲜明的特点。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一定要切实把握不同时期的特性,在注重前瞻性的同时,也要把握动态变动的规律。
因此,科学应对老龄化要从阶段性和实效性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为应对快速人口老龄化进程及即将到来的更为严重的老龄化社会,不仅应做好完善的前期部署工作,同时也应当高瞻远瞩,分别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前瞻性规划,充实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针对不同阶段的不同特征,提出动态、务实的健康老龄化战略,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从而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冲击。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持久战准备
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源于历史并导向未来。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应抱有投机取巧心理,而应当做好长期应对的心理准备,确保在这场持久战中取得胜利。首先,扭转看待老年人的消极态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验、知识、技能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挖掘老年人力资本的巨大潜力。其次,老年期是生命历程中的重要阶段,要积极看待老年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前规划老年生活,使老人乐于安享老年生活。再次,人口老龄化同样体现出辩证的哲学:既要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各种挑战未雨绸缪,又要抓紧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契机。从根本上,要树立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
4.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全局性统筹
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全局性统筹工作,是国家依法行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这有利于政府职责的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之间资源将更有效衔接和融合。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和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作用将进一步强化。
第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建设,建议设立老龄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明晰政府职责,有效配置相应资源,形成“老龄工作委员会为主导,多部门协调合作”的老龄工作新体制。第二,构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包括涵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综合政策体系,以及囊括了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支持体系,全面、纵深探讨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应对之策。
5.借鉴国际应对的成功经验,创新中国特色的应对模式
国际社会中,也有诸多可供借鉴的应对老龄化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在顶层设计以及政策的前瞻性和宏观性方面都有较好的体现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如欧洲和日本为解决老龄化的挑战,分别制定过不同的十年计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进程。
对于我国而言,这些率先进入老龄型社会的国家积累的国际经验无疑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因此,创新中国特色的应对模式,需要从以下方面加以着力:一是超前设计,从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的高度统筹及早考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在宏观层面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驾护航;二是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体制机制,使政府各部门之间做到协同合作,责任分明;三是通过具体的政策和设施,如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支持多主体共同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实现全面、综合、长远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战略目标。(陆杰华 郭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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