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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模式改革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科学发展

  作者简介:王克忠,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 200433

  内容提要:在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老年教育的同时,要发挥其他涉老部门、涉教部门(如老干部局、老龄办、民政局、文化局等单位)的积极性,发挥企业、高校、部队、社会团体及私人等办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办好让老年人满意的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生活质量,就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关 键 词:老年教育 老年大学 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G7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15)09-0084-009

  一、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1983年6月4日,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红十字会老年大学诞生于山东省济南市。1985年3月,上海老干部大学成立。1986年后,老年大学如雨后春笋般在神州大地兴起,到2012年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学校教学点和远程大学的网络体系。

  30年来,我国老年教育大体上可划分为3个发展时期。

  (一)萌发探索时期(1983-1992年) 

  1982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大批老干部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他们迫切要求继续学习。

  1980年代,老干部们退下来后第一件想到的事是办老年大学,他们既是办学者又是学生,我国第一批老年大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由老干部们建立起来的。

  在老年教育探索萌发的阶段,一是不知道老年教育怎么办;二是没有人见过老年教育,也没有人办过什么老年教育;三是没有办学条件,没有校舍,没有经费,没有教师,也没有教材;四是老年教育没有明确统一的主管部门,一切都在探索之中。

  各省市第一批老年大学基本上都是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1985年底,黑龙江省已有16所老年大学成立或正在酝酿成立,1988年,山东全省建立老年学校300多所,其中包括济南、青岛等10所市级老年大学。1987年5月,山东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出台了《关于各市地办老年大学的意见》,这是第一份地方政府关于老年教育的官方文件,对推动老年大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创业成长时期(1993-2011年) 

  这一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了许多关于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的文件,促进了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论述了“终身教育”。1994年制定的《我国老龄工作发展纲要(1994-2000年)》,提出了在全国开展老年教育,指出“老年大学、老年学校是老年教育的重要形式”。1995年颁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在全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老年人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指出“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2001年6月,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为实现6个“老有”的目标,要求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资金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办好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倡导社会办学。2007年5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办好老年大学,扩大覆盖面”。《纲要》第一次在教育史上把老年教育列入国家教育整体规划。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要“重视老年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发展老年教育作了全面论述和部署,其中包括:(1)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加强老年教育工作;(2)创新老年教育体系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育内容;(3)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

  

  

  

  这一阶段的特点:一是加强老年教育立法,促进了老年教育有序、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党对老年教育领导,促进了老年教育领导部门的建立。许多省市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建立了老年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老年教育的主管部门。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发展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纲要、规划、方针、政策,各省市积极认真贯彻,分别制定了有关老年教育的地方性文件,如1998年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2002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2005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三是加强对老年大学建设的投入,促进了校舍、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问题的解决。四是规范老年教育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教材编写和教学评估。五是加强师资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针对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特点,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六是加强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提高了老年教育工作的管理。
  (三)稳定发展时期(2012-)

党的十八大以来,老年教育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这个阶段的特点:一是老年教育已覆盖全国城乡,建成了初具规模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以及远程教育网络体系。二是探索尝试设置适宜老年人喜爱的专业和课程,着手编写好各类教材。三是开始形成较为稳定科学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四是重视和加强对老年教育理论的研究,建立了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机构。五是基本建立了有一定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二、老年教育取得的成绩 

  (一)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的老年教育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各省市建立了较完整的老年教育框架体系,而且具有了相当的规模。一是省、直辖市、市区(县)老年大学;二是街道、乡(镇)老年学校;三是居(村)社区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办学点;四是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五是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等。

  

  

  

  2012年,山东省17个城市接受老年教育的人数达201.78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12.17%,许多省市都达到了这一水平。这是很不容易的。

  (二)老年大学逐渐成为老年教育的主导力量,发挥着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老年教育的几个层级中,老年大学是最受欢迎的,各地老年教育出现一些“热门课程”一座难求的现象。随着人口老龄化,老人入学人数不断增加,老年大学的规模不断扩大,入学率也在稳步提升,见表4。

  

  

  

  (三)老年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有了长足进步 

  徐州老年大学2012年设置7个系、22个专业,开设课程68门,共197个班级。长沙市老干部大学2001年开设17个专业,2004年开设27个专业,每个专业都有教学大纲,其中7个专业编写并出版教材18册。福建省老年大学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提高素质、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办学初期设置的课程主要是政治时事、书画、音乐、舞蹈和保健、健身类等,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除保留传统课程外,增加了电脑、外语、钢琴、民族乐器、摄影、文史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课程。许多学校运用现代科技开展远程教学。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分3批评审出46所教学示范学校,2012年评定省级精品课程23门。许多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如黑龙江省县级以上老年大学都建立了老年教育研究机构,有专职教育科学研究人员76名,举办了3次全省性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上海老年大学加强专业和课程设置的系统化建设,设立文学欣赏、文学写作、历史、保健、英语、钢琴、书法、水墨画、西洋画、声乐、舞蹈、烹饪、编结、二胡、古筝等专业,每个专业都安排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环节课程,学员达到课程学分和实践要求发给专业毕业证书。上海不断拓展老年教育的办学模式,在178个养老机构中开设教学点,运用专题讲座、读报、读书、主题座谈等形式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

  (四)形成了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 

  老年大学开办初期,教学都是由退休教师担任,没有专职教师。随着老年教育的发展,除退休教师兼职外,现在开始建立专职的教师队伍。2012年山东省有7897所老年学校,其中老年大学140所,在校学员54.89万人;教师14271人,其中专职教师82人,兼职教师468人,聘用教师13721人;工作人员10531人,其中,专职人员919人,兼职人员2437人,聘用人员7175人。2012年上海老年教育机构任职的教职工2.15万人,比2011年增加569人。

  三、老年教育管理方式现状及其比较 

  老年教育管理方式,经过30年的实践,大体上演化为3种管理模式。一是以办学主体为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二是以老干部局为主的管理模式;三是以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加教委为主的管理模式。

  (一)以办学主体为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这个模式的特点:一是谁办学谁管理,管理主体就是办学主体。在企业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情况下,基本如此。二是管理多元模式,有利于发挥各自资源和办学优势。三是有利于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的创办。如广州市办学主体有6种类型:(1)组织部或老干部局办学。负责建校,建成后由老干部局主管。广东省老干部大学、广州市老干部大学以及12个区县的老干部大学建成后由老干部局主管。这类学校占地区老年大学的50%。(2)其他涉老部门办学。其特点是学校建成后,多数由办学主体自行管理。如广东省妇联主办的康怡老人大学;由市老龄委、民政局主办的广州市老年大学;广州市文广新闻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者离退休协会主办的文苑老年大学;广州市政协提供场地岭海颐老会资助的岭海老人大学都是这样。(3)企业办学,自行管理。如广州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老年大学和广州钢铁集团老年大学。(4)学校办学,自行管理。如南方医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分别举办的老年大学都由各校自行管理。由于高校有丰富的教育资源,退休教师又是老年教育兼职师资的主力军,所以这类老年大学一般都办的比较好,办学规范化,教学质量高,受到老年学员的欢迎。(5)部队办学,自行管理。这类老年大学主要依托部队干休所办学,实行“校所”结合。如广州军区老干部大学和广东省军区老干部大学。(6)私人办学,自行管理。如广州寿星大厦老年大学等。

  徐州市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办学主体包括:一是党委、政府主办,由老干部局、老龄委或教育局主管,如沛县老年大学、云龙区老年大学、徐州开发区老年大学等。二是企业办学,自主管理。这类老年大学都集中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如徐州矿务局、上海能源徐州大屯公司以及中石油天然气管道二工程徐州分公司办的老年大学。三是学校办学,自主管理。如中国矿业大学老年大学、徐州工程兵学院老年大学。四是社会办学,自行管理。如徐州东苑老年大学,庞庄煤矿和社区居民联合办的老年学校等。

  重庆市有57所老年大学,35所由政府或地方党委创办(其中,有16所大学由老干部局主管,有19所大学由民政局或老龄委主管)。此外,文广局和教委各主管5所老年大学,企事业单位自行主管5所大学,另有5所社会办的老年大学未明确主管单位。

  以办学主体为主的多元管理模式的优势。一是能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利用各种现有资源优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迅速创办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二是突出了老干部局、老龄办特别是党委的强大组织优势及其威信、影响力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迅速把老年教育事业搞上去。三是充分利用各类老年活动服务设施和文化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老年教育。四是鼓励多种形式办学,多渠道投入易解决场地、校舍、资金、教师和教材等问题。

  在老年教育创办初期,多元办学和多元主管模式是符合老年教育发展规律的,符合萌发探索时期的特点。老年教育可以由政府办,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办,还可以由社会力量办,可以民办公助,联合协作办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老年大学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也可以多样化,除专职人员外,可以聘用离退休人员,经费来源也可以多样化。

  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一是容易政出多门,难以发挥统一的行政效力。开始时,老年教育归老龄委主管,老龄委虽不管教育,但主管单位相对是明确的,对全国老年教育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后来把老年教育交给文化部管,由文化部牵头,多部门共管,造成了一些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使基层无所适从。再后来又由党委老干部局主管,也有其他部门主管,且上下不对口,业务归口不统一,不协调,影响老年教育的发展。二是职能界定不明晰,管理呈现无序状态。主管单位不统一,有的是老干部局、老龄委,也有文化局、民政局主管的,难以制定形成统一的老年教育规划,影响了老年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老年教育机构性质不清,难以做到5个“纳入”。5个“纳入”指老年教育纳入政府主管部门(指教委)的工作职责,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教育部门财政预算,纳入教育统计序列,纳入教育评估、督查、表彰工作等。四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由于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和政策支持,地区之间老年教育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广大农村很少有老年学校。

  (二)以组织部和老干部局为主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强调老干部局的作用。二是把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局。山东省、黑龙江省、景德镇市和长沙市主要实行这种模式。山东省规定,全省各级老年教育由省委、省政府主导,“由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管理”,“由老年大学协会协调和指导”。黑龙江省老干部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大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老干部局加强对老年大学“监督和指导,把老年大学办学工作纳入老干部工作的工作职责和总体工作目标”,规定了老年大学近期主要任务,包括办学机构、领导职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规章制度、档案文件管理等校务管理;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的要求;教学管理;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等。

  这一模式是当时历史背景决定的。一是我国老龄化迅速到来。二是中央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一大批老干部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迫切需要继续学习,丰富晚年生活。老年教育就从老干部教育开始。三是党的十六大号召建立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倡文化养老,精神养老,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四是离退休干部中许多人热心教育事业,他们不仅是老年教育的需求者,而且也是老年教育的参与者。老干部局自然把老年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提上议事日程,成为老年教育的主管部门。在老年大学创办时期,以离退休老干部为对象的老年教育归口于老干部局管理也就顺理成章了。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教育对象也由以老干部为主向从事多种职业的退休人员转变,教育形式也由学校教育发展为社会老年教育、远程老年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内容不断丰富以适应不同层次退休人员的需求。

  老干部局主管老年教育也有许多优势。一是对老年退休干部的需求比较了解,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能较好符合老干部的需要。二是老干部局是党委的工作部门,由其牵头总抓老年教育有权威性,工作也有力度,能较好地解决老年教育创办过程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如经费、场地、校舍、师资等)。三是老干部们热心参与老年大学创办工作,能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四是老干部局本来是为老干部服务的,包括满足其文化生活的需要,老年教育直接丰富了老干部离退休后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由老干部局主管老年教育,其成效是显著的。

  由老干部局主管老年教育的管理模式也有不足之处。一是老干部局不是教育部门,对老年教育发展规律不熟悉,难以从教育的高度引领老年教育的发展。二是老干部局不是教育部门,难以整合整个大教育资源,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老年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三是老年教育对象由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拓展到各行各业的退休人员,区域由城市扩展到农村,这种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就日益显露出来。四是不符合专业化分工规律,行政成本高,效率降低。

  (三)以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加教委为主的管理模式 

  这个模式突出了老年教育管理主体是教委,实行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管理模式,有的地区还加上老年教育协会。早在1984年3月,上海在酝酿开办老年大学时,市领导就明确由市教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并组织实施。1993年10月成立上海市老年教育协会,市委副书记陈铁迪明确老年教育要由市教委主管。1998年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为上海老年教育规划发展提供了办学的规章依据。2003年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为贯彻会议精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文广影视局等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一方牵头,各方参与,分工负责,协调发展”的老年教育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一是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教育部门是老年教育的主管部门,即教委是老年教育的管理主体。二是成立由15个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上海市教育工作小组,区县、街道(乡镇)也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市、区(县)教育部门。工作小组是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以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方参与,分工负责,协调发展”是指参与教育工作小组的各有关方承担相应责任、协调相关方面的矛盾。三是市老年教育协会作为社会团体从行业规范、职业准入和专业学术等方面协助政府指导老年教育发展。四是老年教育5个“纳入”:即纳入政府主管部门(市教委)的工作职责,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部门的教育预算,纳入教育统计序列,纳入评估、督查、表彰工作,将老年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和社会经济中统筹和规划,以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老年教育的管理模式具有一定优势,一是明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老年教育主管部门,极大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老年教育的效率。老年教育由教委牵头,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有利于社会分工的,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其特有的发展规律。由熟悉教育的教委部门牵头主管老年教育,有利于利用大教育的丰富资源优势,统筹规划,较好解决学校管理、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师资培养、教学改革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的优势,从师资、教学、教材开发、教育管理等方面入手,大幅度提升老年教育质量水平。二是理顺体制,明确了各方职责。参与者虽只负责分工的一块工作,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这样就能消除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无序状态,形成部门合力,迅速把老年教育搞上去。三是有利于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在明确教委是管理主体的前提下还要明确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即今后很长时期政府办学是主导方式,但还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调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部门共同投资办老年教育,包括军队、高校院所、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农村集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把老年教育迅速搞上去。

  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资金投入也多元化,这个管理模式也有其不足。一是教委系统任务繁重,面广量大,既有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又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对老年教育可能会照顾不周。二是“各方参与、分工负责、协调发展”可能被忽视,该参与的少参与,甚至不参与,该分工负责的少负责或不负责,该协调的少协调、不协调。三是强调教委是管理主体有可能影响办学主体的积极性。教委作为管理主体若管得太死,就会挫伤各方办学的积极性,必须充分调动各种办学机构的积极性。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办的老年大学有10多所,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办的老年大学有14所,除行政主管为教委外,仍可维持原有领导关系,执行几个不变。

  以上3种管理模式,在我国老年教育发展史上都有其一定的适应性和合理性,都为促进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办学主体为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在萌发探索时期对老年教育创立、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进入老年教育创业成长时期明显地不适应老年教育发展的要求。以老干部局为主的管理模式在老年教育第二个发展时期(即创业成长时期),对老年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直到老年教育进入第三个发展时期(即稳定发展时期),这种管理模式,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这种管理模式随着老年教育社会实践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凸显出一定的局限性,显露出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加教委为主的管理模式更能适应老年教育形势发展和任务的要求。

  四、改革现行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老年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1.我国老龄化先于现代化超前到来,给老年教育提出新的历史任务。随着老龄化而来的是“未富先老”,老龄人口逐年大幅度增加,成为我国21世纪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这就从客观上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加快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要从老年人口需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出发,发展我国的为老服务产业,包括使更多老年人继续成为社会参与者和创造者。三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完善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大强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把办好包括老年教育在内的终身教育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这个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也是光荣的。前面表4显示,我们调查的省市老年大学的入学率都很低,一般低于2%,有的更不到1%。现在有的城市提出老年大学入学率要达到10%,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2.老年教育进入稳定发展新阶段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就是加快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现代化,全面提高老年教育的整体质量。重点是提高边缘地区(山区)和农村老年教育的入学率,这里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外,还有一个提高认识的问题。一些发达地区由于领导不重视,入学率很低,如济宁市老年教育入学率居山东省第17位,而地处革命老区的临沂市老年教育入学率17.32%,居全省第3位(见表3)。领导重视及措施得力是老年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

  3.创新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模式。一是老年教育归口教委主管,有利于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老年教育具有国民教育属性,是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终身教育的末端部分,由教委主管,可以取得各级政府重视,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二是老年教育归口教委主管,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教育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具有自身发展规律,由熟悉教育的教委主管可以促进专业化分工发展,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更好地解决师资队伍、专业、教材等方面的问题,加快老年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三是老年教育归口教委主管,有利于建立统一、上下对口、职权明确的老年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将老年教育纳入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教育事业的财政预算,归口教育统计序列,有序开展评估、督查、表彰等工作。四是老年教育归口教委主管,在明确主管部门职责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其他涉老部门、涉教部门(如老干部局、老龄办、民政局、文化局等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调动企业、高校、部队、社会团体及私人等办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和积极性,就能办好让老年人满意的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必须创新管理体制 

  建立“1+1+1”新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模式(即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加上教委加上老年教育协会)。根据上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老年教育必须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模式,实施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框架体系为:

  一是建立由教委牵头,老龄办、老干部局等多个相关单位领导组成的老年教育领导小组。这是决策机构,参与分工负责、协调发展的各相关单位分头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是在市教育部门设立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办事机构,承担老年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小组办”下设理论研究中心、素质教育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材编写中心、远程教育中心、艺术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成果展示中心等,对老年教育进行业务指导。区、县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三是建立老年教育协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这是非政府性社会团体,可以从行业规范、职业准入和专业学术等方面协助政府指导老年教育的发展。

  (三)必须抓紧老年教育的立法和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设 

  一是在国家层面需要开展老年教育立法的准备工作,通过立法明确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划、编制、预算等。二是明确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功能定位、领导职责、管理机构以及章程、制度和规则。三是规范老年大学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及教材编写。四是加强老年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五是建立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教学评估、考核、督查和表彰机制等。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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