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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的生存现状和社会价值思考
发布日期:2014-12-17

 来源:牛泾民  

  随着全球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曾经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主力军的老龄群体的生活现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学识渊博、自身素养较高,如何在保证他们良好身体状况的前提下,让他们精神充实,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余热,值得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认真思考和关注。
  一、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的界定
  专家学者,即在学术和技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从社会学概念来讲,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学识水平、创造能力,能在相关领域表达思想、提出见解、引领社会文化科技潮流的人;狭义是指追求学问和技术之人,即专门从事某种学术、技术研究的人。
  老龄群体是指到达或超过六十岁的人群,一般指身体已经老弱,生活自理能力差,儿女已结婚育子及已经退休的在职人员的人群等等。本文所指的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泛指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学识水平、创造能力的老年人群。
  二、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的现状
  据2007年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53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1.6%(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17%)。 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共计490万,具有中、高级职称占70﹪。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老龄群体中具有高学历及专业技能的人员数量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所以关注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的生存状况,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是我们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陕西是科教文化大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排在全国前列,其中70﹪以上的资深专家教授依旧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余热。据陕西省社科院2014年6月调查数据显示:离退休人员共计17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47﹪,其中科研人员(含科辅职称)有68人,这部分人中,有65﹪的人还在参与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他们的科研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的特点:
  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是我国老龄化人口中非常特殊的一个族群,他们文化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独立思考及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强;自身素养好,社会责任心强;注重精神需求,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愿望非常强烈。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
  据数据显示,全国具有中、高级职称共计340万人,还在各自的行业领域发挥余热的占到70﹪。这就说明由于这个群体学历高、知识丰富,自身保健意识强,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好于非学者型老龄群体。
  2.精神需求大于物质需求
  由于学者型老年群体大部分分布在科研、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单位,经济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生活水平和质量较高,家庭的经济负担和顾虑较少,加之接受的教育和文化素养较高,所以他们对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欲望更加强烈,对自己精神需求的要求标准较高。
  3.孤独空虚感和抑郁情绪严重
  由于学者型老年群体自身修养素质较高,对子女的教育和要求标准也更加高,所以子女长大成人后在事业上较成功,他们为了自身价值的实现,远离父母,在国外或外地工作的较多,所以空巢老人现象较严重。这些老人由于常年缺少来自家庭及子女的关照和亲情交流,加之这个群体大部分人生活在城市的单元房内,缺少邻里沟通交流。再者文化程度越高,自负清高的人格更加明显,不愿将自己的家长里短和自身的困境向别人诉说,所以长期以来,心里压力较大,患孤独抑郁症者较多。
  4.参与社会活动,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强烈
  这个群体在职时,由于业务技能和水平较高,是所在单位和部门业务上的佼佼者,普遍受到单位和社会上的尊重,退休后,从过去的社会行业规则的制定和主要参与者到被动的执行者的角色转换,使他们从心理上难以适从,所以他们心里失落感较强。他们渴望参与社会活动,实现自身的价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应用。
  四、关注专家学者型老龄群体生活
  人口老龄化是现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老龄群体的生活质量是衡量社会文明及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倡导敬老社会风尚;重视精神慰藉,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建立老年再就业制度,实现其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提高养老的物质生活质量,加强老年商品研制开发;加强老年社会团体活动建设,发挥社区功能和作用;从传统的家庭式“养老”到逐步实现现代的社会“享老”模式的转变;加强老龄产业化研究和发展,政府投入为主,引进国外和社会资本的介入。
  综上所述,全球老龄化问题是摆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大问题,这些曾经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发挥巨大作用的专家学者老龄群体的生存和今后巨大余热的发挥值得我们更加关注和思考。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步伐将会买的更稳、更大,国家也会更加繁荣、和谐和美好。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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