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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重居家还是重机构?
发布日期:2014-11-11

作者:吴玉韶   来源:《北京社会科学》2014年1期  

  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指出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各地在发展养老服务体系中也提出了“9064”或者“9073”的模式。但从目前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来看,居家养老的发展依然缓慢,形式大于内容的各种做法比比皆是,真正能做到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的尚属少数。
  事实上,无论是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还是从中国的文化传统与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来看,居家养老都是老年人最主要的选择,是中国人养老的最基本方式。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各地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多以建立大型的养老机构为主,居家养老的发展依然相对缓慢。主要表现在:①服务覆盖面小,主要是少数特殊对象。目前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主要还是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三无”“五保”、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弱势老年群体”,他们是目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②服务内容单一,大都停留在家政服务层面。③服务供给滞后于服务需求。
  另外,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建设一个具有基本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机构,初期固定投入至少需要50000元/床,日常运作还需要补贴250~350元/月,而若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本收益比则会大大提高。
  因此,笔者认为,在加快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必须更加重视和强调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各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很好,但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不足,居家养老的服务框架和服务平台搭建好了,但服务的有效供给跟不上。事实上,居家养老服务里面的很多服务内容都是涵盖在社区服务里面的,比如社区的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所服务的对象大都是社区里的老年人。但由于部门分割和政策独立的原因,现有的服务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导致许多地方就居家养老谈居家养老,就养老服务谈养老服务,没有很好地利用现有的服务资源。因此,在进一步加强和做实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除了发展一些必要的补充性养老服务之外,更主要的就是把现有的资源、场地、设施、市场整合起来,在利用好现有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市场的培育与扶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项目。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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