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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需要养老保障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 北京日报

  失独现象是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问题,截至2013年5月,北京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人数达到8781人。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建议,为失独家庭建立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去年,农工中央妇委会和农工北京妇委会针对失独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失独群体”是指其独生子女因疾病、车祸、犯罪、工作、自杀、灾害等原因死亡,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家庭,其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而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
  大部分失独家庭经济上处于弱势。调查显示,该市失独家庭父母城镇居多,属于低收入群体,且离婚、丧偶者居多。在精神上失独群体也往往处于弱势,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交往,有的甚至躲进寺院。而且随着失独群体的整体年龄不断攀升,健康问题也逐渐凸显。
  失独导致子女赡养功能缺失,他们的困境突出表现在医疗、紧急救助和死亡丧葬等方面。失独群体的日益庞大不利于社会稳定。
  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建议,失独问题的出现需要政府尽快完善计划生育实行后的养老政策,应该针对他们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社会慈善机构应为失独家庭成立专项基金,还可以协助成立失独家庭的民间社团,提供经费和场地上的资源。第三,政府可为失独家庭提供更专业的精神服务,组织培养专业人才对失独者开展心理辅导,排解失独者丧子的悲痛、压抑的情绪。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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