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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社团组织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特殊作用
发布日期:2011-10-31

来源:  求是理论网   作者:  宜城市委老干部局朱可学  宜城市畜牧兽医局覃光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建设既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通过组织创新,凝聚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来实现。社会团体作为社会协同的载体、公众参与的平台,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老年社团作为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的群众组织,是社团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老年社团组织的作用,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老年社团组织秉承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宗旨,以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的特征,在各个领域已显现出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充分利用知识型、专家型人才密集的特点,有组织地发挥老领导、老专家在管理、指导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知识、技术、经验优势,有力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一方面是建言经济建设。各种离退休干部智囊团、老专家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充分发挥人才资源雄厚的优势,围绕区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等重大课题,组织老领导、老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建言献策服务。另一方面是投身经济建设。离退休科协等老年社团组织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会员或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市场经营,或带头承包荒山、发展种养业,或组织科技讲座、开展技术服务,踊跃投身城乡经济建设。再一方面是服务经济建设。老促会等老年社团组织积极发动热心老区建设的离退休干部和有志于老区建设的各界人士,大力开展项目扶贫活动,解决老区群众“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等一系列问题,为老区的经济、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如牌坊村地处板桥店镇最南部,是宜城市革命老区之一。1998年,村部所在地向家林岗还是个秃岗,饮水要跑两公里外挑来吃,仅居住2户人家,人均收入也只有1200元。革命老区群众的饮水困难,牵动着市老促会老领导的心,他们与村“两委”三番五次跑“部”进“厅”争取项目资金,下基层做群众思想工作,得到政府、部门和群众的大力支持。2003年,通过水务、国土部门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镇、村投入6万元,群众自筹2万元,把原村办公室旁边山下一处堰塘作为取水口,修筑蓄水池、水塔、过滤池,加固坝埂,安装管网,使群众终于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同年,市老促会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村集体配套资金20万元,修通了连接306省道通往牌坊村的8公里水泥路,不仅居住环境大大改善,而且促进了西瓜产业的发展。牌坊村所在的向家林岗现已发展到83户近400人,还有村民陆续迁来。走进牌坊村放眼望去,一条条纵横交错的水泥路四通八达,一幢幢别墅式的农家住宅鳞次栉比,一个个新鲜欲滴的西瓜满山遍野,处处呈现出一派和谐宜人的新农村景象。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激发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我国正处于从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过渡的关键时期,既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凸显;而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党和政府不可能直接面对单个的个人来解决他们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社会团体能在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搭建一种便捷的沟通反馈渠道,建立一个顺畅的危机处理机制,随时畅通决策、管理者与受众对象之间的信息,使一些社会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以激发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活力。作为社会团体重要组成部分的老年社团组织,既是老年人的组织管理者,也是老年人利益的代言人,引导好、发展好老年社团组织,既有利于协调老年人的具体利益关系,又有利于化解老年人的社会危机因素,最终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一方面是上传下达的桥梁。老年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具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他们与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群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最熟悉基层情况,最了解基层需求,既可以将基层情况及时“上传”,实现政府与个体成员的有效沟通, 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又可以通过不同形式把上级时事及时“下达”,让群众及时了解到党和政府的工作意图,从而成为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桥梁。另一方面是宣传教育的阵地。由“五老”组成的维护家庭和谐协会、夕阳红老龄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受各级党委、政府委托,经常深入群众从事民事调解、计生宣传、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维护治安和整治村貌等活动,重点以扶正祛邪、树立新风,尊老爱幼、弘扬传统,维护治安、保持稳定为宗旨,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劝导不愿意赡养老人的子孙后代主动履行义务,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一个最为坚实的阵地。再一方面是利益诉求的渠道。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充分反映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所有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老年人倾吐心声的空间,又成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群众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均衡的一个最为畅通的渠道,从而形成社会信任、社会谅解和社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社会冲突。

  三是传承先进文化,凝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广大老年人的精神面貌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建设,当他们文化生活贫乏造成缺少精神支撑时,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当他们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既能使他们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又可促使社会重新认识老年人的价值,有利于形成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良性代际关系”。加强老年社团组织建设,大力传承先进文化,能把具有不同专业特长、不同兴趣爱好的老年人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量,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是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老年体协、老年门协等老年社团组织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适时开展健身展示、运动竞赛、体育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仅发挥寓教于乐、凝聚人心的亲和力,而且使老年人活动有新天地、思想有新追求、精神有新寄托、生活有新乐趣,从而营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是构建融洽的人际关系。老年大学、老年书协等老年社团组织在和谐文化建设上倡导和谐共处的人文环境、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向上的处世心态、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道德文明的社会风尚,从而形成了团结向上、平等友爱、互帮互助、和谐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再一方面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担负着社会服务职能的艺术团和歌、舞、拳、剑、操、戏表演队等各类老年社团组织拥有众多的会员,自编自演大量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经常组织送文化到广场、进社区、下农村,为广大群众送去科技致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一道道“精神大餐”,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使老年人在美的艺术感染中思想受到教育、身心得到陶冶,这对于引导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群众开阔精神境界、陶冶思想情操、开发快乐心情、增添生活情趣,具有理论说教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促使他们克服悲观消极情绪,培养乐观向上精神,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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