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15日,吉林市对9个县(市)区、9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市老龄办、市民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老年法》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免费进入公园、景点、博物馆等场所,以及民办养老机构享受相关优待政策等情况。督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踏查、随机问询等方式进行,对落实政策不到位“中梗阻”问题,现场予以指正,并根据查出的问题,通过“回头看”方式,进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