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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2016-09-13

  来源:全国老龄门户网站

  近日,达州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联合发出通知,对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民心工程的内容。

  通知要求,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组,负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推动;各级相关工作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列入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内容。保险公司要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为老服务实事,纳入 “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益导向,本着广覆盖、低利润、长盈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成本,最大限度回报投保群体,更多履行社会责任;要公平有序竞争,依法规范运作,加强产品开发,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要拓宽投保渠道。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引导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推动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统保工作。鼓励通过走访慰问、精准扶贫为困难老人送“保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赠“保单”,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惠“保单”,子女、亲友为老年人尽孝买“保单”,老年人为自己购“保单”等多种形式,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献爱心,形成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关爱帮助、个人积极投保的发展模式。动员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和老年大学、老年文艺团体等涉老组织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保。

  通知指出,要发挥老协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基层老年协会的推动和组织作用,市、县(市、区)老年协会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的引导。鼓励保险公司与基层老年协会优势互补,共助互促;基层老年协会发挥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宣传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捐建老年活动中心(站、室)、留守老人之家、赠送老年活动设备设施等方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依托基层老年协会普及保险知识,开展老年安全教育、健康教育、事故防范、敬老活动等公益服务。

  达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已于2014年启动,针对保险条款优惠不够等实际情况,人寿保险达州分公司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8月初,已召开全市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座谈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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