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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法律援助打好“四张牌”关爱老年人
发布日期:2015-11-12
来源:全国老龄门户网站
 
     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浙江省级首批“敬老文明号”获得者,近年来,该中心用心打好“四张牌”,不断深化拓展老年人维权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敬老文明号”。

  一是打好“网络”牌,推进老人维权深覆盖。扎实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老年人维权接待(调解)室,专人值守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成立了安吉县老龄委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县老龄办建立“安吉县老年人法律维权中心”,依托县妇联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法律维权中心,并设有老年人服务窗口;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窗口,208个村(社区)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系点。降低老年人援助门槛,制定《安吉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把民生领域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老人维权申请法律援助给予适当放宽审查标准,尤其是对老年人赡养申请案件以及80岁以上老人申请维权免予经济困难审查。近3年来,共受理涉及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老年人维权案件197 件,受援人达230人。

  二是打好“服务”牌,创新服务方式提质效。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老年人法律需求新变化,创新服务方式,着力增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老人在家或到法援中心、各站点进行咨询或申请维权时,可享受特殊待遇。“一窗式”办结,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接待人员全程为老人的需求负责到底,直至老人满意离开;“三优先”待遇,中心接待大厅、各基层援助站点分别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给予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服务待遇,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预约式”办理,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行动不方便或病残的老年人在家中可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联系卡电话、互联网等,进行预约申请;“全评审”管理,对老人法律援助案件,全部按照案件质量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与承办人员的补贴、考核挂钩,确保满意率100%。同时,在法援中心、各站点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就近服务全覆盖。

  三是打好“宣传”牌,提高援助社会知名度。充分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报纸、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着力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做好“法治阳光 温暖老人”主题活动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12.4”宪法日、节假日、“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点,先后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依托“村村通”电视栏目,开设老年人维权专题,通过《律师说法》电视节目、《律师评案》报纸栏目,由本县律师就发生在县内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先后发布微博专题125条次,开展专项活动21次,编播《律师说法》3期,《律师评案》专栏4期,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是打好“感情”牌,架起联系老人“连心桥”。要求全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带着感情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援助站点,设立老人维权联络员,并为全县60岁以上老人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老人就近就熟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建立老人援助案件回访制,对老年人维权案件,实行不定期回访,确保老人维权落到实处,老人满意率100%。开展老年人走访活动,建立村(社区)困难老人台账,并不定期对他们开展上门走访,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拉近与他们的距离。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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