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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启动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发布日期:2015-06-12

来源:全国老龄门户网站

 

   为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杭州市政府把为部分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纳入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杭州市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6月10日上午,市老龄工办会同项目承接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共同举办新闻通报会,会上,市老龄工办主任杨英英与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杭州分公司、太平洋人寿杭州支公司、浙江环晟保险经纪公司共同签署了采购合同;10日下午,举办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启动暨老龄系统业务培训会,标志着杭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机能逐渐退化,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增大。如何加强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管理逐步成为政府、社会、家庭以及老年人自身尤为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为全面、准确地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状况,2014年上半年,市老龄工办会同浙江大学课题组对我市城乡1005位老年人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走访了部分养老院。结果显示,摔跤、生活中的碰撞和车祸(如撞伤、刮伤等)是老年人位列前三位的、最常发生的意外事故;19%的老年人至少摔跤过1次,5%的老年人在生活中遭受过1次以上的碰撞事故;在遭受过意外伤害事故的老年人中,16%的老年人受伤非常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无论是否遭受过意外伤害,43%的老年人会比较担心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开支,因为扣除医保承担部分,需要自身承担的医疗费大约占全部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可能会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一定的压力;超过七成的老年人觉得请护工或保姆护理会给自己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许多老年人为此也背上了一定的精神负担。这表明,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威胁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

  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往往会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如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有一定的要求。这些选择性的规定,导致商业保险市场上还缺乏对所有老年人都适合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2014年下半年开始,市老龄工办与20多家保险公司分别进行沟通交流,倡导保险公司以“保本微利”的原则为我市老年人专门设计公益性团体险产品,以更加广泛的保障范围、更加全面的理赔项目和更加优惠的保险价格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还委托第三方浙江环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保险顾问介入方案的设计。今年5月,按照各方统筹兼顾、公平市场准入的原则,对该保险项目进行统一公开招标,最终确定由中标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等3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统筹保险项目。同时,确定了保险费用为每份20元,保险期限从2015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6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明确了项目共保体的服务区域划分,保险责任范围等,赔付项目包括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和住院津贴(每天30元,最长可达180天)。

  从2015年开始至2017年,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将为拥有杭州市户籍的部分特殊群体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1份保险。包括:(一)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二)60周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这 3类政府补贴对象,全市共计约25万人, 7月1日零时起保险正式生效。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按照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自行向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予赔付。

  除上述3类人员外的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其他老年人,50-59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人,以及60周岁以上常住杭州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也可到3家中标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购买“杭州市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在保险价格、保障责任以及理赔服务等方面,享受与政府补贴对象同样的内容。同时,鼓励为人子女的,为自家父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身边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让更多的老年人获得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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