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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多举措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2-07-19

来源:  芝罘区老龄办   作者:  范伟杰   

   

    面对社会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的严峻形势,烟台市芝罘区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加大投入,多措并举,探索社会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社区养老硬件设施建设。政府投资1.2亿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社会福利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思路,对养老机构用地、税收和使用车辆、水、电、暖、煤气以及电话等给予政策优惠;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2009年起由区财政按每张床位1000元给予新建补贴。目前,芝罘区建有各类养老机构24处,养老床位2996张,占老年人总数的30‰。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在此基础上,芝罘区还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今年以来,芝罘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资源优势,采取民间投资、政府扶持的方式重点抓好凤凰台、幸福、芝罘岛3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提供日托、膳食供应、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健身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服务。截止目前,芝罘区共建有日间照料中心13处,日托老人总数超过1000余人。另外,全区共建成 “星光老年之家” 60处、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196处和53处“文化大院”,常年为4.2万名老年人提供娱乐、健身、休闲等服务。同时通过互助共建的方式,协调区内大单位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为老年人相互交流和发展个性提供平台。
  二是加快培育和发展“邻里养老互助点”。财政安排专门资金,每处每年补助不低于1000元,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老人家庭设立 “邻里养老互助点”,以“低龄照顾高龄、身体强照顾身体弱”的为原则,将同单元或同一栋楼志趣相同的若干个老年人聚集在一起,开展娱乐、健身、日常探访、互助服务等丰富多彩的家庭活动,使老人在和睦舒心的家居氛围中,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今年已新增这样的互助点24处,目前,全区居家养老互助点总数达到74处。
  三是加大对高龄老人的扶持力度。从2006年开始对7类困难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至今已免费服务26万小时;从2009年起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共计为35875人次的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31.3万元;从2011年起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5675位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贴57万元。另外,针对高龄失能老人家庭生活困难、无人照料等问题,积极探索对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的帮扶措施,在全省率先制定了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发放办法,并设立“恒丰?芝罘空巢老人关爱专项资金”,预计此项举措老人节前即可实施。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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