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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三项建设”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发布日期:2012-04-06
    一是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将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室)、省级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累计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室)971个,覆盖面达98.4%。二是推进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印发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69.98%的协会开展了备案登记管理;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达到社区、村总数的96%,老年人参与比例达到社区、村老年人总数的75%和80%以上。三是强化老年服务载体建设。开展农村“银龄互助”活动试点并将空巢老人帮扶服务纳入其中,通过一对一结对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定期上门帮助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缴水电费等方式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载体。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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