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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老龄办制定为老服务四项制度
发布日期:2011-11-04

来源:  枣庄市山亭区老龄办

   

    为更好服务全区近七万名老年人,枣庄市山亭区老龄办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制度规范的原则,面向社会和老年人制定了为老服务四项制度。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区老龄办的工作部署、事项办理、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应及时在单位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信息宣传制度。要全面、准确、迅速地向上级老龄部门和区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

  三是信访工作制度。对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坚持依法、及时的原则予以积极协商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所有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在办结一个月内,应通过电话、复信、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对于不能解决的,应给予说明;对越责不属于单位职权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告知信访人。

  四是首问责任制度。对前来要办的业务老人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认真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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