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老龄工作>>经验交流
龙口市四项措施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11-07-27

来源:  龙口市老龄办   作者:  吕杰 高振伟

    今年以来,山东省龙口市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力度,采取扩大养老保障惠及面、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提高新农合保障标准和加大困难老人社会救助力度等有力措施,有效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扩大养老保障惠及面。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养老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覆盖全市90617人。
  二是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长寿津贴制度。对年满7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年发放300至500元的长寿津贴金,对年满100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240元的长寿津贴。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加逐步提高,不断完善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和办法,提高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福利水平,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标准。将所有农村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逐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每人150元提高到250元,筹资水平大幅提高。政府补助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补偿标准再提高,个人最高可达1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龙口市老年人“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是加大困难老人社会救助力度。把困难老人作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的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行分类施保。目前,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

(  责任编辑:老龄委)
【打印】   【关闭】
主办:bet365娱乐网址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1楼) 浙ICP备13023565号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