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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施基层老龄工作“百分制”考核
发布日期:2011-04-11
     4月7日,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东营市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度县区老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全面实施基层老龄工作“百分制”考核,强化基层老龄工作的均衡发展。
  通知根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任务,将基层老龄工作目标分解为领导重视、组织建设、创新工作等10个大项、48个小项,并对每一小项工作目标按照“百分制”进行了量化。2011年底,东营市老龄办将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的内容、标准及办法要求,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区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老龄工作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同时印发各县区老龄办,并抄送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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