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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着力完善社会养老和救助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1-04-01
    昆山市多管齐下完善社会养老和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网络。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网络,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完善低保救助渐退机制、动态管理机制以及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探索建立“收入型”与“支出型”互补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社会医疗救助、无业重残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形成社会救助长效运行机制。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完善自然增长和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扩大慈善资金来源和规模,提高对城乡困难群体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水平。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提高孤残儿童供养标准。

  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保障机制、管理机制和居家养老实施办法。在街道、社区(村)推广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等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幸福一点通”老年服务系统建设,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推动区镇敬老院在保障“三无”、“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向社会老人开放。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老年公寓,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和省级统筹工作,加快推进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五统一”。不断创新医疗保险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建立健全工伤事故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探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加快农保向城保并轨步伐,推进被征地农民(失水渔民)转移折算进城保工作,基本实现农保缴费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农保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通过建设供应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补贴,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的各类人才和技术人员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全市域覆盖。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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