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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第四届“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表彰暨第二届“十佳老年歌手”比赛举行
发布日期:2017-10-25


1024日下午,近千名老年朋友欢聚在广电会议中心,由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缙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的缙云县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表彰暨第二届“十佳”老年歌手比赛在此举行。

会上,对评选出的第二届省“敬老文明号”单位县第二人民医院、“全国老有所为楷模”赵银根、“十佳老亲敬老之星”进行了隆重表彰。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社会各界以各自优势和各自特点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共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行各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大力提升为老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为社会文明风尚注入了新动力。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自2015年开始,积极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通过多项措施的落实,极大地方便了老年患者的就医,被评为第二届省“敬老文明号”单位。 


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评选从2014年开始,由全国老龄办主办。“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是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是支持“老有所为”、参与“老有所为”、宣传“老有所为”的典型代表。本次全国共有9名个人和1个集体被推选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湖川村老年协会会长赵银根从众多名推荐者中脱颖而出,被推选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也是浙江省唯一一个获评的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为进一下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县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开展了缙云县第四届“十佳老亲敬老之星”评选工作,经过各行政村、乡镇(街道)的评选和推荐,县老龄办审核批准,朱龙升等十位同志被评为缙云县第四届“十佳孝亲敬老之星”。今天,受到表彰的 10个人,就是我们身边孝亲敬老的楷模和典范。他们当中有孝顺父母的儿女,有孝敬公婆的媳妇,也有为孤寡老人提供生活帮助的好人……10件不同的事迹,感人至深;10个不同的人物,品德高尚。他们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是新时期孝亲敬老的典范。


颁奖后,进行了“十佳老年歌手”比赛。本次大赛选手演唱形式涵盖老年朋友喜闻乐见的民族、越剧、婺剧、京剧、通俗等唱法。评委们根据选手音准、音色、节奏及歌手的音乐表现力等综合因素打分,选拔出“十佳老年歌手”。经过激烈角逐,李福榕、施以式、李爱武等十位选手荣获缙云县第二届十佳老年歌手大赛奖项。

缙云县老龄办

(  文章来源:建德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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