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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和广大老年人 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发布日期:2017-08-24

   缙云县老龄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结合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组织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和广大老年人投身“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做城市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传播者、监督者,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老人优势,服务中心工作列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参与“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等中心工作纳入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的课程。依托老年活动中心、照料中心、文化礼堂等场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劝阻身边不文明行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老有所为”、“孝亲敬老”等典型示范作用,推出一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爱老孝亲模范人物,配合开展“孝亲敬老”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银龄互助”,通过老年人互帮互助,建立和完善农村为老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形式,形成帮扶机制,帮助农村老年人解决看护照料、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缓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减轻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 

  三是开展监督劝导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走上街头,走进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及时劝阻身边不文明行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自觉保护城市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违章饲养家畜家禽;自觉维护城市秩序,坚决摒弃乱抢道、乱穿马路、乱停放、乱插队和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 

  四是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创建活动。以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为契机,继续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社区群众和老年人对“老年宜居环境”的认同,增强责任意识,激发参与热情,积极支持党委政府“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各项行动,自觉参与所在村和社区环境整治、交通秩序、环境卫生、节水治水等综合整治,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质量。 

  (缙云县老龄办)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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