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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开始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18

  缙云县开启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评选工作,此次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挖掘发现宣传缙云尊老爱老典型,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凡在缙云县工作、生活的城镇、农村居民,发生在缙云县的孝亲敬老的人物和事迹,均可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1.孝敬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2.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3.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从事老年公益事业或老年福利事业,热心救助特困老人,在全县具有广泛社会影响;4.在为老服务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好评;5.志愿组成或参加为老服务志愿平台,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送温暖,关爱老年人,事迹突出,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悉,评选将采取逐级推荐的形式,经过层层筛选,确定十名缙云县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广大群众可提供材料,积极向乡镇(街道)老龄办、县老龄办推荐候选人名单。评选出的“孝亲敬老之星”将在缙云县新闻网、《缙云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敬老月期间还将为评选出的“孝亲敬老之星”举行表彰。 

  (缙云县老龄办)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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