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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9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

为完善独居老人安全关爱服务体系,有效预防独居老人意外死亡后无人发现事件的发生,省老龄办决定联合浙江省慈善总会、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浙江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在全省实施“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开展互助服务,初步建立起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健康老人与失能老人一对一、多对一结对为主要形式,能实时掌握独居空巢老人动态,提供基本安全、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

二、服务对象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无子女或者子女因居住较远无法提供日常照护,基本生活难以完全自理或因独居容易导致意外的老人,包括高龄独居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独居老人等。

三、服务内容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日常探视服务。每天敲个门,或以其他方式确认老人平安。每周一次上门探访,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给予心理关怀和精神慰藉。在高温、严冬、洪涝汛期和台风季节,要特别关注老年人的防暑、防冻和房屋安全等情况并向村(社区)报告,防止意外发生。

二是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提供必要的衣裤、被褥清洗等居家清洁服务,或应急性的买菜、做饭。对患病老人提供送药、陪同就医等服务;不定期提供生活用品代购、有关费用代缴、应急电话联系等服务。

三是应急救助服务。独居老人突发疾病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联系医院或相关机构给予救助,帮助处理相关事务,并告知老人的子女或亲属。

四、实施办法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主要由基层老年协会牵头实施,通过组织老年人参与“银龄互助”、志愿服务等为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也可动员社会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老人亲属邻里等参与,与独居老人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爱心结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QQ群、微信群等开展日常联络和互助活动。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在全省150个独居老人数量较多、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有一定基础的村(社区)实施,其中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各10个,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各18个,实施时间为两年,后续工作根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要再作安排。各市可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确定实施区域。列入实施点的村(社区)应在8月25日前对独居老人进行调查,对符合帮扶条件的老人(一般不少于5人)逐一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1),落实帮扶人员,为独居老人提供服务。

除实施点外,各地老龄办要对本区域独居老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信息档案,并探索建立帮扶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独居、空巢老人关爱活动。

五、经费支持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主要通过老年人、社会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参与的志愿服务来实施,参与对象不计报酬,也不向被服务的老年人收费。为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列入“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实施点的村(社区)老年协会,省老龄办将联合浙江省慈善总会、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浙江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地老龄办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的支持,酌情扩大实施范围,对承担独居老人关爱工作的老年协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老龄办要把实施“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作为创新老龄工作方法、深化“银龄互助”活动、提升老年协会自我服务能力、缓解独居老人生活困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列入年度计划,认真抓实抓好。要摸清独居老人需求、失能程度和家庭照护能力等基本信息,掌握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结合“乐龄工程”、“银龄互助”和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保证“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按照计划实施。

(二)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各地老龄办要坚持雪中送炭,合理把握实施范围和对象,结合当地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着力解决独居老人最迫切、最基本的服务需求。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完善管理制度,总结实践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尚未开展此类工作的地区,可在小范围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要加强部门协调和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经费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老年协会承担此项工作必要的日常开支和对参与服务人员少量的慰问奖励,老年协会要坚持少化钱多办事,做到专款专用、支出合理、帐目规范。各地老龄办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省老龄办也将适时进行检查。

(三)完善机制,长效发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着眼长远,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的有机结合,实现独居老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覆盖的途径。一要完善工作台帐,做好对日常服务情况的登记,建立检查考核制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二要逐步建立独居老人服务规范、服务绩效评估、服务人员职责和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推进工作长效化;三要加强宣传,动员广大老年人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联合新闻媒体宣传老年人、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为老服务的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引导更多的人和组织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

    对独居老人去世没有被及时发现的所在老年协会实行一例否决制,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试点资格。

请各市老龄办将实施点的《“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服务对象汇总表》汇总后,于8月底前报省老龄办。在2015年1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报省老龄办。联系人:金孝平,电话:0571-87053093

 

附件:1.“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服务对象登记表

          2.“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服务对象汇总表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附件1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服务对象登记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联系

电话

 

 

家 庭、子女情

况和照

护能力

 

 

 

 

 

 

老人身体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困 

 

 

 

 

 

 

应急联络人员

姓 名:              与老人关系:

住址:                          电话:

参与帮

扶人员

姓名:         电话:              类别:

姓名:         电话:              类别:

姓名:         电话:              类别:

说明:1.此表由村(社区)老年协会填写,存档备查。

2.“参与帮扶人员类别”包括:老年协会成员、其他老年人、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或义工、老人亲属或其他群众等。


附件2

“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服务对象汇总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老年协会(盖章

 

性别

出生

年月

家庭地址及

联系电话

家庭基本情况和老人主要困难

主要帮扶人员

姓名及电话

 

 

 

 

 

 

 

 

 

 

 

 

 

 

 

 

 

 

 

 

 

 

 

 

 

 

 

 

 

 

 

 

 

 

 

 

 

 

 

 

 

 

 

 

 

 

 

 

 

说明:此表由参与“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的村(社区)老年协会填写,经县、市老龄办汇总后报省老龄办。表格可以复制

老年协会负责人:           联系电话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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