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3月12日电(潘跃、郭燕)针对全国老龄委下发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创建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性的精神文明为老服务活动,是国家评选表彰的常设项目,创建周期为3年一次。开展 “敬老文明号”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这项活动主要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开展,分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创建。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先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第一批评选表彰工作将在2013年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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