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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31日期间开展“敬老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1-06-28
    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今年10月5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以“敬老助老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通知指出,“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据了解,今年的“敬老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地老龄办要协调各级老龄部门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重点解决好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和灾区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好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

  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继续推动敬老爱老“六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百万职工敬老活动”、“青春助老服务行动”、助老助残家政服务、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老年机构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扎实开展老年优待维权活动。各地老龄办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地老龄办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深入开展老年社会动员活动。各地老龄办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进一步加大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形势的宣传力度,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要扩大参与范围,加强参与力度,在各级涉老职能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中,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组织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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