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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转得更加完善
发布日期:2017-06-09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在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到2016年底,全市共建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39个,其中城市社区93个,覆盖率为100%;农村社区1446个,覆盖率为97.71%。

  困难和问题 

  运行责任主体不明。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建设阶段,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各级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工作快速推进,成效十分明显。但是,在日常运行管理中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缺乏统一的管理组织,全凭村(社区)干部责任心来体现,没有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导致各个照料中心运营情况参差不齐。

  服务设施功能单一。由于受到场地、资金等限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难以按照规范来选址新建,大多都只能利用村集体用房改建或者重新翻修。市区财政每个照料中心补助建设经费5万元,由于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在功能提升方面也只能简单化,大部分照料中心难以完全达标,运行硬件先天不足。

  供给需求对接不畅。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存在叫好不叫座、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分析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供给端与需求端对接不畅。一方面,照料中心在建设、运营中,没有把服务的主体——老年人吸纳进来,只是“一厢情愿”搞建设,没有真正弄清、弄懂老年人所需、所想。另一方面,受生活观念的影响,老年人在头脑中还没有“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导致部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参与度不高。

  运行经费投入不足。重“建设”轻“运行”是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存在的普遍问题,一个正常运行的照料中心需要分别雇用专业护理员、专业厨师,加上水电费等,而目前,市区照料中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城市社区每个补助2万元,农村社区每个补助1万元,仅靠补助,维持照料中心正常运行是杯水车薪。有的照料中心为了降低运行成本及风险,减少服务项目,或者对服务对象设置一些门槛,把真正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排斥在外。如,根据调查的几个村来看,接受照料中心服务对象多数是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对失能、半失能老人仅限于上门送餐等简单服务。

  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是保障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有效机制。但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从建设到管理及运行全都由政府“包揽”,村(社区)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动员社会力量能力不强,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高,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不足,政府购买服务不多,专业人才的志愿服务基本没有。

  对策和建议 

  完善政策配套,激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活力。一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提高补助标准,从原来运营经费由1万元、2万元提高到3万元、5万元。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政策,落实税费、地价、房租和建设配套收费,如水电气、电话、电视、宽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成本。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程。因乡制宜,因村制宜,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规程,切实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质量。制定照料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办法,加强服务监管,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结合实际,出台失能半失能老人补助政策,以及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补助标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服务,同时也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增加固定收入。研究出台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政策,鼓励“4050”人员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一是突出政府主导,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政府要加强政策制定、规划实施、资金筹集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要把建设经费补助转换为运行经费补助,纳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保障力度。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合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作为牵头单位的民政部门,要率先整合政策、资金等资源,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把老年电大教学点、福彩助老等项目、资金有效整合起来,改造提升集生活照料、娱乐康复等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是整合村级资源,有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正常开展。从调研点来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能否正常运转,村干部起着关键性作用。要动员村干部积极性,充分整合村级资源,利用闲置集体房屋,配套改造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鼓励集体经济用于补助照料中心运用费用。同时,发挥现有的家政服务、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等社区(村)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层次服务项目。

  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全县居家养老服务规划,指导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居家养老行业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二是建立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乡镇敬老院,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养老服务队伍,负责本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三是建立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队。把居家养老服务与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建设相结合,建立一支养老志愿服务队,负责管理本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注重创新,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度。一是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拓宽民间资本在居家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空间,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社会服务实体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照料中心的运行。二是注重运行模式创新。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服务机构,如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按市场化运行,实行“公建民营”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同时,要探索“医养结合”的新路子,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站资源,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三是积极探索“智慧养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机构自身的特点和专长,努力开发多种多样、富有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依托互联网,把照料中心服务供给和老年人服务需求连接起来,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参与度。(郑文正)

(  责任编辑: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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